阅读设置

20
18

第564章 六十忠魂犹未瞑,一奸颅首足酬恩 (1/5)

卷首语

《大吴史?兵志》载:\"德佑十四年八月,大同卫幸存边军百廿人,皆带战伤,相率至忠烈祠前。捧阵亡者名册跪呈玄夜卫,册首朱书

''

岳峰

''

二字,下列六十二人姓名,各以血指印钤记。请曰:''

李谟奸党已伏法,愿以其首祭岳将军及巷战死士,庶几告慰忠魂。''

玄夜卫百户周显亟以闻,帝萧桓览册默然良久,命廷议,曰

''

此辈血战余生,其请当重

''。\"

《边镇志?遗民记》补:\"边军所呈名册,凡七页,每页皆有血指印,乃幸存者以残指按记

——

或断指、或裂掌,痕如红梅缀纸。首列

''

岳峰

''

二字,旁注

''

身被七创,倚柱督战

'';次列

''

王二

'',注

''

年十五,为护主被劈

'',皆与钟楼尸检录吻合。时镇刑司旧吏犹有在朝者,劾

''

边军聚讼,有干国体

'',帝斥曰

''

彼辈以血肉扞城,以残躯请命,何得谓干政?''。\"

残甲斑斑凝血痕,名册高擎泪先奔。

六十忠魂犹未瞑,一奸颅首足酬恩。

莫谓军声多激切,须知骨血浸城门。

请将贼首荐亡士,告与黄泉我辈存。

残阳把城门染成块发暗的红,砖缝里的血痂被风吹得卷边,像一张张欲开的嘴。周明远捧着那本牛皮名册,指腹磨过封面的

“忠勇营”

三个字

——

笔锋被血渍泡得发涨,是老营官赵武的笔迹,他总说

“名字要刻进骨里,才对得起这身甲”。此刻,名册上的六十个名字,有三十七个被暗红浸透,墨迹与血痕糊成一团,只有

“陈三”“李狗剩”

几个小字还清晰,那是去年刚补进来的少年兵,连像样的大名都没来得及取。

他的残甲挂在肩头,左胸的护心镜裂成蛛网,边缘卷着,像被反复啃咬的骨头。暗红的血痕在甲片凹处凝成硬痂,指甲刮过会簌簌掉渣

——

是三天前巷战时,为护着这本名册挨的刀,当时血顺着甲缝往怀里淌,把名册的边角泡得发皱。身后传来沉重的脚步声,两个亲兵抬着个木盘,黑布罩着的东西轮廓狰狞,盘沿的血珠正往下滴,砸在青石板上,晕开小小的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