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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5章 山西长治特大流氓团伙案 (4/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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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间,携带独角龙手枪、匕首、杀猪刀、菜刀等凶器,流窜到河南省新乡、洛阳、宝丰、登封、辉县等地,山西省长子、长治,陕西省华阴、阳县等三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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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市,疯狂地进行故意杀人、抢劫、强奸作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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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。他们一共杀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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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,重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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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,抢劫财物总价值

7236

元,以及自行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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辆等物品,其中还包括强奸一人。根据这些确凿的犯罪事实,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朱宝良、何小磊、白学峰三人死刑。

但这起案件并未就此画上句号。1994

年,全国范围内的严打斗争正如火如荼地开展,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高度重视,要求务必彻查清楚,不能留下任何隐患。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员吉专梅接到此案后,深知这起案件事关全省的稳定大局,责任重大。他和同事们夜以继日、不辞辛劳地苦战,认真查阅每一份案卷,仔细核实每一项证据。

由于罪犯作案多端,长治市中级法院已经认定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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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证据确凿的罪行,就足以判处他们死刑。但吉专梅审判员并没有因此而掉以轻心,在他细心的阅卷排查过程中,发现罪犯在

1993

5

月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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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之间有长达七个月的作案间歇期,这一异常情况引起了他的高度警觉,心中产生了重大疑问。然而,疑问终究只是疑问,必须依靠事实和证据来证实。

于是,吉专梅和同事们提审了被告人。被告深知自己罪孽深重,死路一条,所以一开始并不配合审讯,态度十分顽固。面对这种情况,吉专梅和同事们改变策略,采取了政策攻心的战术。他们从递给罪犯香烟,关心地询问他们还有什么需要向亲属说的话开始,逐渐拉近与罪犯的距离,营造出一种相对缓和的审讯氛围。通过这种方式,逐步引导罪犯作出了希望见到父母、妻儿,死后愿意捐献器官等表示。

在罪犯的态度有所缓和,对法官表示出一定的信任之后,吉专梅和同事们抓住时机,适时地向罪犯发出有根有据、极具震慑力的提问。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,罪犯的心理防线逐渐崩溃,他们终于认识到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,任何抵抗都是徒劳的。最终,罪犯一口气又供出了杀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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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,抢劫现金和财物等警方尚未掌握的重大余罪

6

起。

经过警方进一步的调查核实,这些供词完全属实。整个案件的死亡人数因此上升到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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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之多,原本可能成为死案的另外

6

起血案也终于得以侦破。

1994

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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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,经过山西省高院核准,朱宝良、何小磊、白学峰三人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。至此,这起震惊一时的重大犯罪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,正义得到了伸张,受害者的冤魂也终于得以安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