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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简牍和东方朔

简牍,从商代开始到魏晋时期,它是中国古代日常主流的书写材料。

简牍盛于秦汉,衰于魏晋。纸张的广泛使用,简牍才退出书写舞台。

北方树木森,用木牍多;南方竹子盛,常用竹简。

简牍由竹子和木头制成,用于记录各种官方文书、私人信件、书籍抄件、历谱以及随葬遣册等。它作为主要的文字载体,在中国历史上使用的时间长达千余年。

简牍的起源已不可考,但根据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,至少在春秋战国时期(前770—前221),简牍已大量使用。

用竹片写的书称“简策”,用木板写的叫“版牍”。

超过100字的长文,写在简策上,不足100字的短文,写在木版上。

一、写在木版上的文字大多数是有关官方文书、户籍、告示、信札、遣册及图画。

其根据文字内容的不同,称谓不同:

1.军事的文书叫“檄”;

2.告示者称之“榜”;

3.将信写于木版,然后再加一版叫作“检”;

4.在检上写寄信人和收信人的姓名、地址叫作“署”,也是信的起源;

5.将两版合好捆扎,在打结的地方涂上粘土,盖上阴文印章凸起的泥字为“封”,粘土叫“封泥”。

写信的木版,通常有一尺长,故信函又叫“尺牍”。

二、“笺”,是古代一种短小的简牍,是阅读时的注释,它系在相应的简上以备参考之用。

现今人们所说的笺注就是起源于此。

三、“简”是古代书籍的基本单位。

“简”,是一枚简牍,通常写一行文字。

“册”,字数较多的,写在数简上,编连在一起。

“篇”,长篇文字内容构成一个单位。

一“篇”可能含有数“册”。

简牍“卷”的称谓,还存在分歧。

用于简牍的书写工具有笔、墨、刀。

简牍上的文字用笔墨书写。刀,的主要用途是刮去错误的文字,用作修改文字之用,因此官府的文书叫“刀笔吏”。

四、简牍制作:把竹子、木头劈成狭长的小片,再将表面刮削平滑。狭长的竹片或木条叫做“竹简”或“木简”;较宽的竹片或木板叫做“竹牍”或“木牍”。

简的长度不一样,有的三尺长,有的只有五寸。

经书和法律,一般写在二尺四寸长的简上。

每根简上写的字也不一样多,有的写三四十个字,有的只写几个字。较长的文章或书所用的竹简较多,须按顺序编号、排齐,然后用绳子、丝线或牛皮条编串起来,叫做“策”或者“册”。

第五章

简牍和东方朔

(第2/2页)

简竹,要在火上炙干,这道工序叫做“汗青“或叫“杀青“,使其易于着墨和防蠹。

以前我们在农村砍竹子做竹椅,就是要用火炙使其弯曲,炙的时候,青竹片上的汗珠冒出来,有诗意。

简的宽度一般为0.5~1厘米,厚数毫米,长度根据需要而定,在汉代有3尺、2.4尺、1.2尺、0.8尺等。

汉代定制:儒家经典和政府颁发的律令用长简,诸子百家著作用短简。各时代所用简的尺寸不尽相同。每枚简上书写一行字。也有少数简加宽约一倍,书写两行,径称为“两行“。

大多数是先编后写。简册这种形制到汉代已臻于完善。例如编连以后,书写时除少数的以外,大多上下都留有少许空白,犹如纸质文献的天头和地脚。

简册的最前面的两枚一般是空白简,叫“首简”或“赘简”,是后世书籍扉页的起源。

有的简册在每段文字之前有小题,末简有尾题和总计本篇字数。有的在每枚简末或简背上都标有“页码“。还有的简册以“扁方框、圆点、圆圈、三角形”等符号标明篇、章、句的所在位置。

五、牍木,为木质,与简不同之处是加宽好几倍,有的宽到6厘米左右,个别的达15厘米以上,呈长方形,故又叫做“方“或“版“。

牍多用来书写契约、医方、历谱、过所(通行证)、书信等。

皇帝诏书用尺一牍。牍也用来画地图,这是后世称一国疆域为“版图“的由来。

牍同时也用来书写一部书内所包含的篇名,这或许就是后世书中目次的起源。

更多的牍是用作书写随葬品的清单,称为“赗方“,写在简册上则叫“遣策“。

觚,用木头削成多面的棱形,可有至七、八个面。较长,有的长至80多厘米,容字较多,常用来抄写《急就篇》、《苍颉篇》等字书。

也可用作记事、打草稿或练字。居延、敦煌出土较多。

由简牍生成的策、简、籍、簿、笺,札、检、椠等。竹、木边旁反映出简牍的制做材料。

东方朔(约前161年—前93年),字曼倩,平原郡厌次县(今山东德州陵城区)人,是汉武帝时期著名的文学家、辞赋家、政治家,以博学多才、幽默诙谐和机智善辩闻名于世,被后世誉为“滑稽之雄”。

他刚到长安就给朝廷上书,写了三千支竹简。三千支竹简约七八万字尽显他的风采。

毛笔的使用使书法得到运用;竹简的容量又限制着字的艺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