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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节(第101-150行) (3/2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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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给陆薇打电话的时候她恰好在国外拍婚纱照,她是我大学时候最好的闺蜜,毕业就留在了

A

市,跟她男朋友几经周折总算结婚。

我从毕了业就没再回来,都是她去看我。这边一来就要见很多朋友,那会儿我还没有做好再回来的打算。

她一听说我要在

A

市待很久,骂完我没良心就立刻欢天喜地了,原本她年底结婚还担心我不来当伴娘,这会儿就在眼皮底下,抓也能抓过去。

挂断电话,我笑笑,坐在一堆案卷前往外看。

初秋的天瞧着特别高,云朵大片,蓝白分明。

风不疾不徐,是最舒服的时候。

我记得啊,十年前的秋天也是这么舒服。

十年前,我大一。

大学开学总是躲不过军训,军训中途总是会有一些节目,比如大家训累了,教官就会从连队里拎出两个倒霉蛋出来才艺表演,而那天不巧,我就是那个被揪出来的倒霉蛋。

好在唱歌这事儿还算拿得出手,思前想后的,我唱了一首当时很火的电视剧插曲。

那会儿高考结束,大家大概把之前欠的没看的电视剧、电影通通补上了,而作为当时那个夏天最火、国民度最高的电视剧,我几乎是一唱成名。

从最初的安静,到后来大家纷纷鼓掌打拍子。

年轻的感觉真是好,我还记得那天,树叶盛绿,叶子还没向下落,天特别高,蓝白分明。

一曲毕我笑着鞠躬,下意识往人群中看去,像是被什么指引,突然就撞上一双眼睛。

漆黑的瞳孔,似是被阳光蒙上一层暖意,下一秒,那双眼睛弯了一下,缓缓抬手,跟着鼓掌。

那人个子很高,皮肤很白,人群中瞧着亮眼,微微低头的瞬间,迷彩帽檐遮住了那双眼睛。

我只看到高挺的鼻梁和线条流畅的下颌。

他笑起来笑纹流畅,露出一颗小虎牙。

新同学,还未曾真正打招呼认识过,可这位的大名我可谓如雷贯耳。新生颜值担当,法学系的门面,钟皓。

好不容易熬到军训结束,高中的狐朋狗友趁着周末,打着来一睹帝都风采的旗号过来狠狠讹了我一顿,我们吃过饭后去了一家小酒吧。

就是在那里,我第二次跟钟皓打照面。

酒吧环境昏暗,身后有驻唱在唱歌。

音乐声停了一瞬,下一刻人群中倏然一阵嘈杂,朋友拍了我一下。

「嘿,那个驻唱!」

我抬头:「怎么?」

一个大老爷们忽然捧心:「好帅啊!」

我嗤笑一声,并不好奇。可音乐声响起,背后开口的那一瞬间,我一怔。

许是对音乐的敏感度还在,也或许是我无法形容这种声音,干净,辨识度高,一下就能抓住人的神经。

几乎是下意识的,我循着声音回头去找。小小舞台的聚光灯下,我看到了那个抱着吉他的人。流畅的下颌线条,头发乖乖地垂在额前,微微弓着腰,皮肤极好,灯光下几乎透明。

明明是很小的舞台,可在那时我觉得仿佛全世界的灯光都打在了他的身上。

待我看清他的长相以后愣住了。

竟然是他?

钟皓唱了两首就下台了,我也默默收回视线。

朋友笑眯眯地看我:「没骗你吧。」

酒吧的走廊很长,从卫生间出来时,我又看到了钟皓。他对面站着个人,瞧着比我们大不少。两个人不知在说什么。

那边是我要回去的必经之路,可此刻这边一个人都没有,我见他们说话似是很严肃的样子,一时不知是不是应该出去。

靠着墙犹豫的一会儿,地上忽然出现了一个鞋尖。

我吓了一跳,立刻抬头。钟皓比我高出不少,也被我突然的动作吓得后退一步。

我本以为他不认识我,不承想他看到我的脸后立刻反应过来,「是你?」

被动听墙角的尴尬淡去一点,我迟疑地伸手指指自己:「……你认识我?」

「嗯。」他笑,吉他背在身后,双手随意插在兜里。

「我记得你。」他说,「好巧。」

3

继那次好巧以后,我大概半个月没有见到钟皓。

这也不是我想的,只是钟皓此人无比狂妄,半个月都没在学校。我听过很多传闻,大抵就是钟皓好像很缺钱,每天都在打工、打工、打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