阅读设置

20
18

第72节(第3551-3600行) (72/111)

Ferragamo开创,至今已经半个世纪了。在美国开始其制鞋事业的Ferragamo,后来回国创立和不断发展这个鞋业帝国。Ferragamo这牌子的鞋子以工质皆优出名,以前的名人如Greta

Garbo、Audrey

Hepburn、温莎公爵等人也常到他那里定制鞋子。可想而知他的鞋子是经典中的经典。Ferragamo男鞋以一贯认真、平实的风格,流露同永恒的优雅。以前鞋子大都是圆形鞋头设计,现在却加入了尖头鞋,特色在于厚厚的鞋底和明显的缝线,并强调精细的手工及创意。不论典雅的皮鞋或舒适的运动鞋,其特别之处均在于厚胶底鞋边设计。

他的鞋子大多是那些经典的款式,所以历久不衰,买一对来穿,或可穿上半个世纪呢。

Clarks——英国的鞋子。舒服。

有关于服装的一些名人名言:

服装造就了人。赤身裸体的人对社会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力。——马克?吐温

“外表显示人的内涵。”——莎士比亚

当你穿得邋邋遢遢时,人们注意的是你的衣服;当你穿着无懈可击时,人们注意的是你。——夏奈尔

我讨厌看到男人穿得过分讲究。一个男人应当看起来像是不疑难问题的组合,而不应是有意的拼凑。——克里斯托弗?莫利

最能获得成功的莫过于成功的外表。——克里斯托夫?拉斯克

在本地你的名声最重要;在别处,你的穿着最重要。——犹太教法典

我小时候迷汤姆?克鲁斯,他够帅;后来,我就迷另一个汤姆了,汤姆?汉克斯主演的所有影片我都看过,甚至不止一遍,每一个角色我都印象至深,其中最感动我的是《费城故事》。

安东尼奥?班德拉斯也是我比较喜欢的演员,虽然仍觉得阿兰?德隆才是最帅的佐罗,但安东尼奥在演艺方面的确是个全才,不仅演技了得,还跳得舞、唱得歌,水准都非常之高。

80

相亲

——既然你还没结婚,那么就来相亲吧。

苏绍亿对于假期安排,总是很头疼。每年,尤其是圣诞节,周围的人都一家团聚了,他也想。可是回家的话,除了和亲人团圆,他都可以准确的料到另一个件事,就是相亲。

只要他一回国,就开始排期相亲。他的情况可能早在一年半载甚至更久远的时候就传到女方那边,只等到他一回上海,相亲的大幕就此揭开。

比较经典的几次是这样的:

一,女方属年轻貌美型,看到他会有些意外,“你这么年轻的呀,一点都不像三十多岁的人。”30岁在人家眼里是老人了。

“你为什么没有女朋友呢?”有什么毛病才找不到女友的吧。

“投资是干什么的?听说老赚钱的!”……

二,女方属大龄单身,一身名牌,坐下来就很有气势,“听说你在华尔街,也蛮优秀的啊。”可能比浦东金融区稍强点。

“如果我们结婚了,要是合不来话,我留在美国应该可以的吧。”我还没打算结呢,你就要离?

“三十万够不够?我真的很想出国的。”浪费在你身上的几分钟我赚得也不止这个数。

三,女方属年纪相当相貌清秀稍有事业基础者,开始还挺愉快,谈天说地,美国这样好,中国那样不好……可中国也有好的地方,美国也有不好的地方……

谈到吃饭,苏绍亿很习惯的问了一句“Go

dutch?”

女方甩袖而去,哼,这么小气的,居然连顿饭都不请!

苏绍亿回家挨骂,“人家小姑娘哪里哪里都好,……”

“是呀,问题是她还不是我什么人,为什么非要我请客?”苏绍亿有点犯苏憬然的脾气了,“明明是她想和我一起吃饭,又不是我提前声明要请她吃饭的。”

苏培琛听出点门道,也对,请吃饭就和你谈,不请吃饭就免谈——这个,把自己摆到了什么位置了?这样的女孩子可不能要。

其实,苏绍亿还是很有女人缘的,公司也好,同幢大楼的也好,不少女孩子都把目光放在他身上。在其它方面,苏小舅融入美国社会是非常快的,比如工作,比如社交,比如穿衣服……但在男女感情上完全是行不通,有洋女对他示爱,他也不拒绝的,但是约会一两次就要回公寓,这个他接受不了。人家也很洒脱,既然你不行,就算了。根本没想到这个一口纽约腔的精壮男子不是生理问题而是心理问题,其实也不是心理问题而是思想问题,他受的教育就是做了就得负责,负责就是结婚,结婚养孩子……当苏绍亿意识到这是一个文化差异的问题,他已经“声名”在外了。甚至有一部分人像他家的苏宝贝,猜他是Gay一样。于是,换了一拨儿男的来约他……

苏绍亿对Gay的了解连是直的弯的都没搞清,就被误认为是Gay。真是无奈呀!

不过,总有机会的。公司来了一个同他差不多背景的,从台湾来的,女的,30岁,聪明能干——否则也不能混这个圈子了——这个女的看上了苏绍亿,而且据她的观察,苏绍亿并不是Gay,单身,高职位,高薪水,洁身自好。于是她进攻了。

据说追人的最高境界是让那个人主动追求自己。于是这位女同事用了很曲折的办法来同苏绍亿认识,熟悉,终于到了可以一同在咖啡间里偶遇说一会儿话的程度了。

女同事花很长时间仔细观察,看出了这苏绍亿的衣着除了品味不凡,价值也是不靡。拥有贵重衣物并不算什么,但是拥有很多,且每一季都新添几套甚至十几套就不一般了,这花钱的气势完全是大老板一级的,于是,她有了主意。

“Nino,我想请你来帮个忙。”她按照设计好的台词开场。

“什么事?”苏绍亿问,

“我父亲要过生日了,我想送他一条领带,但是不知道挑什么样的合适,我看你穿衣服是最有品味的了,所以想请你给点建议。”

理想的答案是:这个很容易,我帮你挑好了。——然后就可以请他吃饭,他再请回来,这样就熟了。

或者:我觉得什么什么什么样子的好,我建议……——也可以谢谢他的帮忙,请他吃饭,他再请回来,也熟了……

真实情景是这样的——

“我也不晓得,我的衣服一直都有人打理,如果说品味的话,应该是赞她才对。”苏绍亿端着咖啡走了。

女同事被那个“she”给震住了,不是没有女友吗?难道是他隐藏的太深?

她借故去苏绍亿的办公室,想找到蛛丝马迹——果然让她发现了一个女孩子的照片,她觉得眼熟。是公司的员工亦或大楼里的OL?不能够,这么打眼的美女如果是公司里的人,不可能她不认识……突然有天在健身的时候,她想起什么,换上衣服跑到Dior的展示橱窗外,花海里的美人竟然与她深深印是脑海中的照片有七八分相似。

她怀着侥幸的心理去查这位模特儿的资料——少之又少,名字是Joa,国籍是加拿大,看来是法裔的混血儿?苏绍亿又是怎么认识她的呢?

且不提这位女郎如何为此事辗转反侧。

苏培琛和王梓珍两个打算从英国到美国看儿子看孙子,于是苏怡然陪着他们去美国。第一站就是纽约,到了大苹果,苏怡然带着他们两个直接杀到了苏绍亿的公寓,——令他们失望的是,从各种迹象来看,苏小舅还是孤家寡人一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