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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节(第101-150行) (3/22)
,所有的声音顿时静止了下来。季太唇角扯出一个讥诮的微笑:“以前,家里从来没有丢过东西。宋嫂是个手脚干净、老实本份的人,我信得过她,至于其他人嘛,就很难说了……”
一桌人的目光立刻投向一直埋头吃饭的千寻。季安澜脸色一下子变得难看:“你……你是什么意思?”“我的意思吗?”她冷哼了一声,目光冷冷地落在千寻脸上,“孟千寻,这里只有你一个外人,项链是不是你拿的?”千寻慢慢地抬起了头,她接触到了季太的眼睛,那样幽冷的目光像两把尖锐的刀,直插进她的心脏。“我没有拿季滟的项链。”她咬着下唇,一个字一个字地说,“我没有进过她的房间!”
“凡事都要讲究证据。我俞梦瑶从不会冤枉一个无辜的人,但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犯错的人!”俞梦瑶唤过宋嫂,“你现在就到她的卧房里去搜一搜。”宋嫂看了满脸阴沉的季安澜一眼,有些躇踌不前。“俞梦瑶,她只有14岁,还是个孩子。”季安澜咬了咬牙,声音经过挤压,暗哑而颤抖,“你为何要去为难一个孩子?”“既然是孩子,更要从小就管教好,免得大了沾染上偷盗的恶习。”季安澜还想说什么,季滟一下子从椅子上站起来:“白天不作亏心事,晚上不怕鬼敲门。即然她说自己没有偷,为何害怕我们搜她的房间?陌哥哥,我们和宋嫂一起上楼去!”
作者(魔力阅读网)P.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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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完,就拽了裴予陌,两个人“噔噔噔”地跑上了楼。宋嫂无奈之下也跟了上去。
只一会儿功夫,季滟就从楼上冲了下来,嘴里大声嚷嚷:“孟千寻,你真不要脸!竟然敢偷我的项链,以为藏在衣橱里面,我们就找不到吗?”季安澜大吃一惊,他看向随后下楼的宋嫂,严肃地问:“宋嫂,到底怎么回事?”
“这条项链……这条项链确实是从孟小姐的房间里搜到的。”宋嫂将手中的项链递给季安澜,一脸难色,嘴里嗫嚅地说。季安澜握着那条白金钻石吊坠项链,冷汗从他的额上沁了出来。“孟千寻,你真是无耻!我爸爸好心收养你,供你吃供你住,你竟然反过来偷我们家的东西!”季滟怒气冲冲地声讨千寻,“你以为进了这个大门,就是季家的一份子?我们季家才不要你这种连爸爸都不知道是谁的小杂种……”“够了!你给我住嘴!”季安澜喝道,脸色铁青,额上的青筋直跳。季滟被父亲的表情吓得瑟缩了一下,不敢再往下说了。季安澜一向儒雅温和,她从未见他如此愤怒过。“孟千寻,你有什么话说?”俞梦瑶这时方才开口,目光森冷地盯着千寻。
我能有什么话说?这分明是一个设计好了的圈套,只等着我往里钻。二楼的阳台通向每一个房间,而她今晨没有锁上阳台的门,别人很轻易就能进入她的卧房,将项链藏匿在任何一个地方。千寻想明白了整件事情后,不再觉得委屈,也不再害怕,口气冷淡地说:“我没有什么可说的,随便太太怎么处置。”“那么,你就是承认项链是你偷的罗?”千寻没有说话。“俗话说,捉贼捉赃。”俞梦瑶挑了挑眉梢,“这条项链不可能自己长腿跑到你的房间里去。所以我说,小孩子从小就要教育好,不要染上一些爱慕虚荣、偷鸡摸狗的坏毛病。我知道你从小地方来的,家里又穷,没有见过世面,看到滟滟有一条这么好的项链,自然就会心理不平衡,想要占为己有。唉,你想要什么跟我和你季叔叔说嘛,何必做这种不体面的事呢?”涂着淡红色高级唇膏的嘴唇,在千寻面前一张一合,吐出的每个字都像一块寒冰,僵硬而滞重地砸在她的心上。千寻缓缓转过头,看向周围的每一个人。季滟一脸幸灾乐祸的神色,眼里满是鄙视;宋嫂看她的目光里带着些同情和不忍;季安澜的表情最为复杂,惊疑、愤恨、怜悯、不满,还有深深的愧疚。
千寻终于知道俞梦瑶当初为何会主动接她回季宅,她就是希望看到目前的情形,看到自己被羞辱、被斥责、被排挤、被冤枉,而季安澜却哑口无言,说不出一句话。妈妈,我能够想象你当年的处境了。你爱上的是一个懦弱的男人,面对的却是一个太过强大的对手。你一定早就预料到了今天的情景,所以你教我淡漠处事,不要与他人有着太亲密的关系,不要试图去靠近温暖,这样就不会有痛苦。可是,妈妈,我还是做不到冷酷无情。我还是想要爱,想要很多很多的爱……“那么,你想要如何处置我?”千寻从桌上站起,平静地问。“你年纪小,还有改正的机会。我们也不可能因为你一次犯错,就把你从季家赶出去。不过,你住在二楼,终究让人有些不放心。所以,你就体谅一下,从今天开始搬到地下室的佣人房,和宋嫂挤一挤吧。”不亏是纵横商场的女强人,这番话说得滴水不漏,让人无懈可击。而季安澜却神色不安,几度欲言又止。千寻不忍见他为难,他到底是母亲爱过的男人,是她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。
“好,我现在就搬。”她离开餐桌,神情疏离地转身上楼。走到拐角处的时候,千寻收住了脚步,下意识地仰头向上看,和一道寒冽的目光接触了。
裴予陌正站在二楼楼梯口,一言不发,目光一瞬不瞬地停在她的脸上。千寻这才想到,自从刚才和季滟跑上楼后,他就再也没有下过楼,楼下的那场争论也一直没有他的声音。他不是和季滟联合起来欺负她吗?为何此时却一声不响地站在这儿,静静地俯视着她?
他身材本来就高,站在高她12个台阶的楼梯口,更显出一种无形的压力。千寻必须仰头才看得到他。裴予陌直直地望着她,那目光不是她想象的,得意中带着些落井下石的邪恶,而是深邃的、锐利的、研判的,仿佛能够看透人心,让她感到莫名的不安。季滟虽然骄傲跋扈,但心地单纯,没有城府;而裴予陌外表玩世不恭,和一般的纨裤子弟没有区别,但他常常在无人的时候,露出阴郁的神情,谁也不了解他内心真实的想法。
千寻也不了解他,只凭直觉认定他不是一个等闲人物。他们四目相瞩,好长一段时间,谁也不开口。直到楼下传来俞梦瑶的声音:“宋嫂,你去帮她把东西搬下来。”然后,一串脚步声走上楼梯。裴予陌这才猛然惊醒过来,看着千寻,似笑非笑地说:“要不要我帮忙?”“不用了。”千寻说完,不再看他,继续上楼。与此同时,裴予陌漆黑如墨的眸子中,闪过一簇极亮的光芒,只是转瞬即逝。他慢悠悠地下楼,走进大厅。季滟立刻迎上前,用娇甜嗓音说:“陌哥哥,你到哪里去了?怎么这会儿才下楼?”“我刚才上了一趟洗手间。”裴予陌重新坐在餐桌旁,嘴角带笑,眼底闪烁着让人琢磨不透的光,“似乎错过了一场好戏。”那可真是一场好戏,每一个人都有精彩演出。
安慰
千寻搬到了佣人房。阴暗潮湿的地下室,自然不能和楼上相比。现在已经进入冬季,大厅里开着空调,暖和舒适;而地下室冷得像冰窟,被子寒冷僵硬,总是潮乎乎的。千寻身子弱,一向怕冷,在被窝里躺了很久仍觉得身子冰凉,双脚近乎麻痹。
这天,千寻正好来例假。她呵了口冷气,拉开棉被,躺进去时意外地感觉一阵温暖。原来,宋嫂偷偷灌了热水袋塞进她的被窝里。宋嫂是个好人,而且真心疼惜她。她时常半夜起床替千寻盖被子,就像一个母亲为自己孩子做的那样。千寻不记得母亲是否替自己盖过被子,母女俩很早就分房而居。唯一的一次是在母亲去世的前两天,她半夜醒来,看见母亲立在她的床前,无限疼爱地打量着她,还隐隐带着一丝悲凉。见她醒了,母亲说:“我来看看你是不是踢被子了。”她的语气很淡,千寻心里却甜丝丝的,她从来没有如此真切地感受过母亲的爱。“睡吧,乖。”母亲说,伸手抚了抚她的额头。千寻果真乖乖地闭上眼睛,很快又睡着了。醒来的时候,母亲仍是冷冷的态度,让她以为昨晚只是一场梦。现在回想起来,母亲一定预感到了什么,那晚是来和她告别的。深夜,千寻翻身坐起,拉开台灯,从床头柜里拿出那本小册子,继续往下看:“1986年1月10日经老乡介绍,我进了一家生产玩具的工厂。我们这条生产线是做洋娃娃,每天看着那些漂亮精致的洋娃娃,我就不禁想起自己的童年。小时候,每回和父母进城,我都会站在商店的柜台前,盯着制作精美的洋娃娃,不肯挪步。但我知道,父母的钱是用来买米买菜的,还要替母亲抓药,根本没有闲钱给我买玩具。
等我将来有了孩子,我一定给他买许许多多的玩具。如果是个女儿,我一定将她打扮成美丽可爱的洋娃娃,给她穿漂亮的衣服,让她无忧无虑地生活。”“1986年2月7日快过年了,我给母亲汇了第一笔钱,一共五百元。春节期间,工厂里只放三天假,火车票又很难买。我决定不回家过年,就寄些钱给母亲置办年货,还可以省下路费。母亲身体仍然不好,是经久不治的心脏病。我要拼命多赚点钱,还清家里的欠款,给她治病。”“1986年2月19日这是我第一次独自在外面过年。在异乡的土地上,感觉很孤单,也更加相念家中的母亲。晚上吃除夕饭时,很多没有回家的姐妹都哭了。这个万家团圆的日子,我们却不能和家人团聚,迫于生计而漂流在外。”“1986年3月12日夏芸给我寄来了学习资料,她鼓励我自学,参加成人高考。成人高考花费较大,我觉得自学考试更合算些。我报了两门自学考试,一下班就关在房间里啃书本、背单词,把以前高中学的东西都补回来。”“1986年5月1日“五一”劳动节,工厂放一天假。我没有和姐妹们去逛街,在街头散发宣传单。这是我私自揽的活,一天下来也能挣个几块钱,替母亲多买几包药。已是初夏,中午骄阳似火。我站在街心,将手中厚厚一迭资料,一张张发到行人手中。正值节假日,路上车辆很多。我没留神,一辆汽车就驶到了面前。眼看就要撞上来了,我惊惶失措,赶紧往旁边的人行道上躲,手中的宣传单滑落下来,“哗”的一声,全都掉在了地上。
我蹲下身,将它们一张张拾起。拾到最后一张时,我停了下来。因为一双乌黑锃亮的皮鞋踩着了它。我抬起头,看到了一张黝黑的脸,深邃的五官,炯炯有神的眸子。“先生,你能不能把脚移开?”我轻声说。那双眼睛却定定地瞪着我,恍若未闻。我心跳加速,脸上开始发烧。“对不起,你……”我的话还未完,他却如触电般,很快清醒过来,脸上浮起一个温和的笑:“说对不起的应该是我,刚才没有撞伤你吧?”原来他就是那辆汽车的主人。“我没事。”我对他摇摇头,目光再次投向地上那张宣传单,他很快会意,轻轻地把脚挪开。我正要伸手过去,他却已经蹲下来,早我一步拾起了它。
“你……”我不解地抬头,心跳再一次加快。他与我的距离,只有五厘米远。我能清晰地看见他鼻头上的汗珠,和眼底那抹深邃的亮光。他把宣传单递给我,温柔地问:“你真的没有事吗?要不要我送你去医院?”
在N城半年多,我从未遇到过如此温文可亲的男人,那轻柔的话语,那和煦的笑容,安抚着我那颗孤独而惶恐的心。我再次摇头,说了一句“谢谢”,便退开了。他似乎有些失落,在原地站了很久,才重新上车,开着车子离开。那是一辆黑色的奔弛,我们工厂的老板也开着这样的高级轿车,我认得它的标志。从男人的衣着和气质判断,他绝对是一位金领人士。到了N城,我才知道,人可以划分很多阶层,蓝领、白领和金领。我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蓝领,金领对我来说,是那么高不可攀。很奇怪的一个中午,我遇到了一个很奇怪的男人。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把经过详细记录下来,他只是一个陌生人,一个在茫茫人海中擦肩而过的陌生人!”不,他不是陌生人,他将成为改变你一生的男人!当然,也改变了我的一生。
千寻长叹一声,再次将小册子阖上。如果这不是母亲的日记,她会以为在看一出老土的言情剧——《灰姑娘街头奇遇王子》,桥段恶俗。只是,在言情剧中,王子拯救了灰姑娘,两人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;而在现实中,灰姑娘依然是灰姑娘,王子拯救不了她,还要将她推入痛苦的深渊……现在,他连自己的女儿都拯救不了。千寻将小册子放进床头柜,抽出一本书。书里面夹着一张白色的纸,展开来是一幅水彩画。画面上,一树繁花似锦,一个素衣少女静坐树下,微仰着头,定定相望。她的周围,桃红粉白,花雨漫飞,飞过她乌黑的长发,飞过她洁白的额头,飞过她微蹙的双眉……在纸的上端,有三个稚拙朴素的大字:“花瓣雨。”这是林熙阳当初送给千寻的画,她一直珍藏着,忧郁的时候,常常拿出来看一看,就能从中找到许多安慰,就不会一直忧伤。
风波又起
自从裴予陌升上了高三,每个周末都要补习,很少回季宅。而家里少了陌哥哥,季滟觉得很无聊,连傅盈盈打电话邀她去蹦迪,她都兴趣缺缺,一再拒绝:“算了,我不去了,陌哥哥又不在。”“陌哥哥,陌哥哥,你心里只有那个裴予陌。我承认他是长得很帅……”
“不是很帅,是超级帅!”季滟立即纠正好友的严重错误。“是,他是超级帅,但这世上帅的男生很多,你也找机会认识一下其他人嘛!”
“你又要把那些狐朋狗友介绍给我?拜托,他们不是娘娘腔,就是大白痴,要不就是书呆子,哪一个可以和陌哥哥相比?”“你才拜托!”电话那端,傅盈盈悻悻地说,“我是介绍朋友给你认识,又不是拉你去相亲。你干嘛挑三拣四的?我知道你的陌哥哥俊美无俦、聪明绝顶、天下无双,可以了吧?”
季滟一手拿着话筒,一手翻开桌上的一本台历:“他已经六个星期没有回来了!”
傅盈盈忍不住笑了起来:“季滟,你不是在思春吧?”她的笑声透过电话线传过来,变得尖细刺耳,季滟听得心里发毛:“你才思春呢!笑得这么骚包。”“季滟,看来你是真的坠入情网了。”傅盈盈收住笑,难得正经地说,“不过,话说回来,都怪裴予陌太完美了,不但人帅得掉渣,气质优雅,还有一个聪明的脑袋,考北大清华不成问题。季滟,以你现在的学习成绩,想要和他双宿双飞,可要加油哦!”最后一句话正好说中了季滟的心事,她的眉头皱得更紧了。“陌哥哥说他不参加国内的高考,他想去美国,正在准备考托福。”“那你更加望尘莫及了!”傅盈盈趁机奚落她。“谁说的?凭我家的财力和关系,送我出国读个三流大学不成问题。”“可是,他马上就要毕业出国,而你还在念高一,等你两年后追到美国,他说不定早被别人抢走了。”“我叫我妈妈现在就给我联系学校,到美国去念高中,这总行了吧?”“季滟,你这叫什么?陪读??”傅盈盈话中的讽刺意味更深,“你认得几个英语单词,就想去做ABC?”“为了陌哥哥,我会拼命学英语,只要能和他在一起,叫我做什么都行。”
傅盈盈沉默了好一会儿,才重新开口:“滟滟,你真的这么喜欢他?”“当然。这个世上除了陌哥哥,我谁都不爱!”“可是他呢?他是不是也喜欢你?”“当然。”季滟再次肯定地说,“他10岁就到了我家,我们一起长大,感情很深。而且,他一直关心我、爱护我,从来没有正眼看过其他女孩子。”这倒是真的。裴予陌打小就是个“万人迷”,小学四年级就有女孩向他示爱,到了中学更是迷倒一大片MM,每天都会收到很多玫瑰花和情书。但他却统统婉言拒绝,唯独对季滟言听计从、呵护有加,让那些明恋暗恋他的少女们又恨又妒。这其中也包括两人的好朋友傅盈盈,她承认自己是吃不到葡萄的狐狸,酸溜溜地说:“那他有没有正式向你告白,说他喜欢你?”“这倒没有。”季滟迟疑了一下,马上又说,“哦,对了!他对妈妈说过,没完成学业以前坚决不谈恋爱。”“借口,这完全是借口!”傅盈盈故作老成地说,“当一个男人不是真心爱你时,他会找出种种借口拒绝你;一旦他遇到了真爱,就什么都不管不顾,学业、年龄、条件都可以抛在一边。”
“哼,谁相信你的胡言乱语?说得自己好像恋爱专家一样!”季滟说完,就迫不及待将电话挂了。这个傅盈盈,真是个乌鸦嘴,发誓以后再也不理她了。季滟从沙发上站起来,在客厅里转了一圈,无聊,无聊透顶!“宋嫂!宋嫂!家里有没有什么好吃的?”她扯开嗓子冲厨房嚷嚷,没人回应。
“奇怪,这会儿人到哪里去了?”季滟看了看腕表,下午三点,会不会还在房间里睡午觉?宋嫂有午睡的习惯,年龄大了,精力更不济。季滟想起宋嫂平时对千寻的维护,心里窝了一肚子火:真是老糊涂,她也不搞清楚谁才是这个家里真正的小主人!哪天叫母亲把她给辞了,换个年轻识相的佣人。季滟转到地下室,佣人房的门大开。“宋嫂!”她高声唤道,“都几点了,还睡觉?”里面静悄无声。季滟实在无聊,便走了进去。这是她第一次进佣人房,比她想象的还要窄小简陋,根本不是人住的地方。季滟往宋嫂的床上看了一眼,没有人。她顺便看了另一张床,被子叠得整整齐齐,旁边的床头柜上,也收拾得干净整洁,不像她的卧房,衣服、书本扔得到处都是,乱得像垃圾堆。
哼,有什么了不起?收拾得再整齐,也是个乡巴佬!成天装可怜、扮清纯来博取别人的同情,说不定骨子里风骚得不得了!季滟想到这儿,便开始翻箱倒柜,试图找出什么东西来证明千寻的风骚。果然让她找到了——枕头下面压着一本书,居然是《格林童话》。她多大了,还看童话书?幼稚可笑!她以为自己是白雪公主还是灰姑娘啊?季滟不屑地撇撇嘴,顺手扔到床上,一张纸轻悠悠地飘落下来。她以为是情书,赶紧捡起来,却是一幅技巧拙劣的水彩画。满纸红红绿绿的,俗气,真俗气!季滟有些失望,正要把画塞进书里,无意中瞥见右下角写了几个小字:“林熙阳赠孟千寻。”
林熙阳,一看便知是男孩子的名字。哼哼,孟千寻,你终于栽在我的手里了!等下要你好看……
宋嫂四点多钟才回来。千寻有习惯性痛经,自12岁初潮开始,每逢月事定要痛个两三天,连课都不能上。宋嫂陪她上了一趟医院,医生说痛经没办法根治,等她将来结婚生子便不必受这番痛楚,只开了些止痛药。回到季宅,宋嫂给千寻煮了一碗红糖水,她喝下以后,便昏昏沉沉睡着了。季滟抱怨宋嫂回来得太晚,要她早点准备晚饭。宋嫂进了厨房后,季滟却接到母亲的电话,说晚上有应酬,不回来吃饭。季安澜去了香港,家里只剩下她和千寻、宋嫂三个人。那场精彩戏码没人看,岂不可惜?
季滟灵机一动,拨通了裴予陌的手机,声音甜美地说:“陌哥哥,宋嫂做了你最喜欢吃的白切鸡,你晚上回来吃饭吧?”“不了,我晚上要上自习,就在学校吃饭。”电话那端,裴予陌的嗓音依然醇厚迷人。
“可是,人家想你了,今晚想要见你嘛!”季滟对着电话撒起了娇。裴予陌沉吟了一会儿,勉强说:“好吧,我上完晚自习回家一趟,正好拿几件换洗衣服。”
“陌哥哥,你一定要早点回来,我在家里等你!”季滟心满意足地挂断电话,靠在沙发上看电视。千寻醒来时,墙上的时钟已指向九时四十分,不知不觉竟昏睡了五个多小时。
她到餐厅吃饭,小腹仍隐隐作痛,整个人虚脱得不想动,也没有胃口。胡乱扒了两口饭,正要回房,季滟突然叫住了她:“孟千寻,你看看这是什么?”千寻转头望去,只见季滟站在楼梯拐角处,手里扬着一张纸,居然是林熙阳送给她的画——“花瓣雨”。她一惊,脱口而出:“你为什么拿我的画?”“这是你的吗?”季滟特意将画凑到眼前,看了一眼,“哦,对!上面写着林熙阳赠孟千寻。林熙阳是谁?你的男朋友?”“季滟,快点把画还给我!”千寻急忙跑上楼梯,伸长手臂去抢。因为着急,小腹疼得更加厉害,像有柄小刀在体内翻绞,连胸口都痛了起来。“你要我还给你,我就还给你?凭什么啊?”季滟跨上两级台阶,将手扬得更高,“你为什么这么紧张,是男生送给你的订情信物吗?”“不关你的事!”千寻紧咬嘴唇,腹内的剧痛令她晕眩反胃,额上冷汗涔涔,“快点还我,这是我的东西!”“孟千寻,既然你不肯回答,那就休怪我不客气!”一抹恶作剧的冷笑浮上季滟的唇角,不等千寻反应过来,她就将手中的画撕成了碎片。这是林熙阳的画,是他和她之间唯一的纪念,她一直爱若珍宝,现在却被季滟无情地撕毁了!千寻愤怒到了极点,她扬起手来,狠狠地给了季滟一个耳光。季滟根本没有防备,这一巴掌结实地打在她的脸上。“啪!”的一声,声音又脆又响。季滟顿时愣住了,难以置信面前这个乡巴佬竟敢动手打她。这是她平生挨的第一个巴掌,连父母都从来舍不得打她!一想到这儿,季滟气得发狂,她扑上去,想要打还千寻。千寻本能地往后退,一脚踏空,整个人从楼梯上滚了下去。12级台阶,她一级一级往下滚,一直滚到大厅的地毯上才停住。宋嫂闻声从厨房出来:“怎么了?你们在吵什么?”季滟捂着火辣辣的腮帮子,余怒未消地说:“她打我!她居然敢打我!”
宋嫂看见千寻躺在地上一动不动,双眼紧闭,脸色惨白,更可怕的是,裤管里都是血,连身下的地毯都染红了。“千寻,千寻,你醒醒啊!”宋嫂脸都吓白了,一迭连声地叫,可千寻一点反应都没有,已经昏死过去。房门忽地被人打开,裴予陌走了进来,见此情景,脸上是完全的惊惧恐慌。
“这是怎么回事?”他顾不得扔下书包,几步冲上前,抱起地上的千寻,摸到一手的血。抬起头,他瞪视着站在楼梯上的季滟,再次问:“她怎么会昏倒?到底怎么回事?”
季滟这才意识到闯了祸,她大声替自己申辩:“不关我的事,是她自己从楼梯上摔下去的!”
裴予陌不再听她解释,冲呆立一旁的宋嫂大喊:“宋嫂,快打电话叫救护车!”
宋嫂清醒过来,步履踉跄地扑向茶几上的电话……
因祸得福
四周是无边无际的黑暗,以及寒冷,什么都看不见。千寻梦见自己走在一条黑漆漆、漫长的小巷子里,只有她一个人,却不知道要去哪里。
“千寻……”仿佛有人唤她,一声比一声急切。她站住了,这声音来自身后。转过头,她看见了,不会的,可是,她真的看见了,是母亲,站在一片光亮里。母亲不是死了吗?怎么会出现在这里?“千寻,你没有听妈妈的话,我叫你不要轻易地爱上一个人,不要与他人有着太亲密的关系。可是你还是做不到!”“是的,我做不到!妈妈,我想要一个家,我想要很多很多的爱……”“千寻,你不听妈妈的话,你会很痛苦的,这种痛苦会让你生不如死!”
妈妈说完,就消失了,那片光亮也跟着隐去。千寻重新坠入黑暗中,又一次被抛弃了!这样孤单,这样寒冷,这样无助……
“妈妈!”她睁大眼睛,惊惶地、恐惧地大叫:“妈妈,你不要走!不要丢下我一个人!”
千寻伸出手,在黑暗中摸索。有人握住了她的手,手上传来温暖的触觉。一股久违的厚实的温暖,让她不再寒冷。
是林熙阳吗?14年的人生中,只有他给过她温暖的感觉。“林熙阳,是你吗?你从柳镇来看我了?我很想你,真的真的很想你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