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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节(第601-650行) (13/48)

我提醒她,“小心。”

她愣了下,看了看摩托车后好像明白了什么,从车上跳下来,躲在路边抽。

我哑然失笑,我以为她会把烟丢掉,但是她没有,我潜意识里有点心疼她,一个女孩子抽那么多烟不太好。

收工的时候,已经是满天星辰,夜风吹得人很舒服。沈鸽将头盔递给我时,似乎停顿了下,问我:“要不要去看看水灯节?”

水灯很漂亮,但沈鸽不放,她看着河边人群默默地依着栏杆抽烟,鬼使神差地我拿起相机拍了一下。

她皱眉,“你这是做什么?”

我答不上来,正想说什么的时候她已经把头扭过去了,我莫名尴尬。

几天后拍摄工作一结束,我甚至没跟沈鸽打声招呼就离开了,颇有点落荒而逃的意思。

回到北京交片,负责审查的人忽然在一堆相片里抽出一张照片,嘿嘿地冲我笑。

是沈鸽依着栏杆抽烟的那张,水灯灯火暖暖,却愈发叫她眼中的寂寥突出。

趁我愣神的片刻,负责人说:“几年前,谁跟我说的,不拍人,只拍景只拍物。今天这姑娘怎么解释?”

我头皮一麻,脱口而出的竟然是“给我!”

对面那人笑的更欢。

最终,我都没有拿回相片,杂志定下的结果竟然还是用那张做这期封面。他们让我跟沈鸽联系,脸上的笑容颇为暧昧。

没办法,我只好给沈鸽打电话。我说了事情的来龙去脉,但她听得好像漫不经心,我说我把钱会打到她卡上时,她这才有了精神气了。

她说:“别了,你请我吃饭吧,我也在北京。”她顿了下,又道:“我已经快两天没吃东西了。”

一个钟头后,我在约定的地点见到了沈鸽,还是衣着简单,眉目疏朗。

我问她,“怎么回事?”

她说:“不知道,一下飞机打了个电话,结果一转身就剩下个手机了。”

我汗颜,老老实实的带她去吃饭。

面馆里,我点了杯水看着她安安静静地吃东西,忽然她抬起了头用被辣得水汪汪的眼睛看了我一眼,说:“给我张纸。”

我心里一颤,愣愣地将纸巾拿给她。

我想我可能爱上她了,在25这个不太年轻的岁数上。想起曾经交往过的女朋友跟我说的一句话,她说我不是没有时间陪她,而是我不愿意为她留下来。

我当时不以为然,现下却忽然懂得了。

我想为沈鸽停留下来,找一座小城,平平淡淡过完这一生也好。

一年后,我同沈鸽结婚,我同她说起这件事时,她瞪我,说:“禽兽。”

我哈哈大笑,心中却是无限满足。像长期在风中飘荡的风筝忽然被收了线,被人妥善收藏,我很乐意沈鸽是这个收线人。

话虽这么说,但吃饭的家伙还是不能丢的。所以婚后,我同沈鸽还是聚少离多。

从非洲回来,隔了两个月我见到了沈鸽,她在沙发上睡着了,毛毯却溜在地下。

我轻手轻脚地过去,想给她盖上,可她却醒了。沈鸽睡眠向来清浅,一旦醒了也必定会睡不着,但这一次她坐起来揉了揉眼睛,还是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。

“你回来了?”她嘟哝着问我,还带着睡醒后的暗哑。

我没回答,抱着她向卧室走去。把她放在床上时,她身上掉下来个东西,我捡起来一看竟然是本日历,上面用红笔圈出一些日子,我知道这些日子代表什么,那都是我跟她说好归来的日子却没能归来日子。

难怪争吵时她哭着跟我说,“屈醒,你别这么对我,行吗?你什么都不知道,你什么都不知道。”

我现在知道了,也在时隔两年零六个月后再一次爱上了我的妻子。

飞机落地,我从记忆里抽回思绪,扶着沈鸽小心翼翼下了飞机,她跟我抱怨:“哪有这么娇贵?!”

我微笑,却不说话。

交接完工作,我跟老板说,我决定留在北京。

这个一路带我的人,愣住了。

我走到他办公室的落地窗前,想点一根烟却发现知道沈鸽怀孕后就已经全部丢在希腊了。

我跟他说:“以前拍景拍动物,拍多了就不想拍人,人太脏,有太多欲望。城市有太多人,也有太多欲望,可是我想为一些人停下来。”

老板啧啧了两声,喝了两口咖啡,说:“屈醒啊,你干脆给我做编辑得了,你刚才那话说的多好。”

我说:“滚。”

玩笑开完,我向外走去,想了想还是跟他说了下,“我老婆怀孕了,嘿嘿。”

这个比我还大三岁却至今没有女朋友的汉子,瞬间炸了,连连让我赶紧滚。

带了好心情回家,一推门发现沈鸽竟然在阳台的摇摇椅里昏昏欲睡。手边还放了个淘来的收音机,放着一首轻缓的苏格兰小调。

我俯下身,吻了吻她的鬓角,“沈鸽,我好像更爱你了。”她侧过身,没说话,却扣紧我的左手。

好吧,不求你回应了。

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我们,来日方长。

笑忘书

总有一个人让你念念不忘,总有一段回忆让你如鲠在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