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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6节(第11251-11300行) (226/674)

36.

从民政局出来,我掐了一把宋明远腰间的软肉:「你都没和我求婚!」

宋明远面露委屈:「我求了,昨天晚上你答应了的。」

顺着他的话,某些要打马赛克的画面闪过脑海。

我连忙打住这个话题。

领了证,婚礼自然也要提上日程。

准备过程中,宋明远一直都以我的喜好为主。

无论多麻烦的东西,他都会给我弄到,从来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不耐烦。

偶尔想起那段晦暗无比的时光,我都会心生感慨。

原来健康的感情是这样的。

转眼间,举办婚礼的日子到了。

化妆的时候,王若欢忽然跑来找我:「宝,郑清辉不知道从哪弄来的帖子,竟然混进来了!」

我想了想:「大喜的日子,他不闹事就别管了。」

王若欢点点头,风风火火道:「那我安排几个人盯紧他。」

说实话,我心里有些忐忑。

宾客们可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。

万一郑清辉闹起来,我和宋明远就尴尬了。

好在我担心的场景没有发生,婚礼最终顺顺利利完成了。

新婚之夜,宋明远拉着我胡闹了一番后,拥着我沉沉睡去。

醒来已经是下午。

王若欢来家里找我玩,顺便分享八卦。

「宝,酒店那边的人说,郑清辉那个狗东西在你婚礼现场坐了一个晚上,还哭了。他那公司昨天易主了,今早柳芸芸跑来找他,吵着吵着竟然打起来了,笑死我了。」

「好了,以后不要再说他了。」

宋明远是个醋坛子。

要是知道了,我又得腰酸腿软了。

而且我现在过得很幸福,没有精力再去关注那些无关紧要的人啦。备案号:YXX144NARzFbLLDrdt4xx5

天光骤亮

艺人男友被他小妈包养的词条上了热搜。

而我这十年像是暗渠里的老鼠。

美曰其名,为了他的事业。

他还有脸拉住我说:「岑欢,别怪我,我这几年,不容易。」

那我算什么呢?

1.

我与沈长云在一起五年了。

在他成名以后,我就成了一个影子。

他的粉丝,他的家人,都不知道我的存在。

只有他的经纪人和助理会在沈长云需要我的时候,开着一辆低调的车,将我悄悄地接到他的豪宅。

再在第二天的一早,悄无声息地把我送走。

他们每次将我放在一个羊肠小道上。

让我自己走回市区。

有过不甘心吗?

不是没有不甘心过。

只是每当深夜沈长云抱着我,把头埋进我的脖颈,语气里带着深深的疲惫,祈求我不要离开他之时,我的心就会软下来,然后想,就这样吧,谁叫我爱他呢。

有天一早,沈长云的经纪人给我打电话,这是催促我离开了。

我熟练地翻身穿起衣服,尽量放轻自己的动作,自从成名后,他总是整宿整宿睡不着,直到天光大明,才能迷迷糊糊入睡。

我回头深深看了他一眼,俊美的五官几乎没有一丝瑕疵,但眼下那一层厚厚的黑眼圈和睡梦里也皱起的眉头,显示了他的脆弱。

经纪人已经不耐地轻敲起房门,我的手机屏亮了一下。

「你是想让他身败名裂吗,还不快点出来!」

我酸涩地垂眸。他们都说,我的存在只会让他身败名裂,只会让他好不容易经营起的事业毁于一旦。

我是暗渠里的老鼠,是破败衣柜里的陈灰,是不可说不可看的禁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