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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0节(第5451-5500行) (110/1084)

“医院抢救着呢,我不好出面,让副导演去了。”林博然说着又点了根烟。

也是,林博然虽然不是明星,但也算近期大热的导演,这一去,不定又被编排成什么新闻。

“李民宇人呢?找到了吗?找到了得赶紧劝去自首啊。”

林博然叹着气摇摇头,“联系了经纪人和助理,都不知道他人在哪里。”

“后来我又把剧组的人都派出去找了,到现在还没回信,真他么的曰了狗!”

也难怪林博然如此焦虑,这新闻要是被爆出去,简直太他么劲爆了有没有?

估计各大网站都得连夜赶工,什么“当红小鲜肉,酒后驾驶肇事逃逸”之类的标题,简直就是爆款的代名词。

如果消息曝光,李民宇的事业肯定是陷入低谷,名声必然也臭不可闻,而且还得连带着尚未杀青的《24小时》,也一并走上不归路。

“我真他么是脑袋被门夹了,选这么一货来当主演!”

林博然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,先上报公司做危机公关,最后实在不行,就只有把李民宇的戏份全部剪掉。

但这么一来这戏就彻底没法看了,整个结构都要改,因为《24小时》本来就是以闵学为原型的李民宇视角展开的。

要是照顾故事结构不剪辑的话,就只有把李民宇换掉,再找个演员代替。

先不说有没有合适的演员,合适的档期,单说将李民宇换掉这件事,意味着所有的戏都要重新再拍一遍,这个成本...不管是从时间还是金钱的角度来说,都是极其不划算的。

进退两难!

“林导,您也别太着急,我去交警队先了解了解情况。”闵学安慰了下林博然,起身准备出门。

却被林博然拉住了,“等我换身衣服一起去,这么干等着我也受不了了。”

闵学随身携带着警官证,即便不熟,同是警察,多少好说话一些。

果然到了交警队后,二人顺利打听到了情况。

原来晚上九点多将近十点的时候,他们接到一个事故报警,说有一辆外形炫酷的汽车在滨湖路段歪歪扭扭的开着,还撞了个人,没停就跑了。

这一路段属于县城外湖边郊区,正好没有监控,只能凭借报案人的描述寻找事故车辆。

警方一路沿途追踪,发现一辆银灰色法拉利被抛弃在湖边,上前查看,发现正是事故车辆,车身上的血迹还未干。

通过车牌号,警方查到车主正是李民宇。

然而此时已经人去车空,警方通过监控,只追查到李民宇晚上六七点时候,一人独自在ktv唱歌喝酒,之后驾车出城,不知所踪。

警方通知林博然时,也只通告了大概情况。

得知具体事件经过后,林博然真是欲哭无泪。

醉酒,肇事,逃逸!

李民宇的麻烦固然大了,《24小时》的前途命运显然也走上了未知。

林博然紧紧皱着眉头,只希望先一步把人找到。

自首的话,从轻减轻处罚什么的林博然管他去死!他只希望能通过自首悔过,多少让李民宇挽回点公众印象,不至于崩的那么彻底。

所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,林博然已经够头疼的了,没想到又接到了副导演从医院打来的电话。

“什么?没抢救过来?死了?”

闵学也默了,这么一来,事件性质完全变了!

酒后驾驶肇事逃逸致人死亡!简直不能再严重了!

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,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量刑档次。

首档是犯交通肇事罪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
再严重点,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而最严重的就是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!

最关键的是,这么严重的性质,警方不可能再保密,网上信息发布,寻找李民宇怕是少不了的了。

林博然简直焦头烂额,不知如何是好。

闵学建议,“先到医院吧,人死为大,无论如何要把家属及后事安排好。”

这是一道难坎儿,但必须得过。

第八十章

李民宇找到了!

安抚家属的工作并不好做,但在林博然的极大诚意下,家属情绪好歹是比一开始平复了些许,但要求严惩凶手的念头从未动摇。

清晨六点多的时候,闵学接到交警队电话,李民宇找到了!

地点在郊外的一家民宿,警察上门将其抓获,这回就算是想自首也不成了。

此事终究是没能瞒住,信息时代,新闻的传播速度超出想象,尤其是在如此有爆点的前提下,基本上所有新闻媒体,有一家算一家,都进行了报道。

一时间,早起上班的、上学的,都被新进小鲜肉李民宇醉驾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事件刷屏。

“我就知道,这李民宇不是什么好鸟!”

“看其面相,下巴尖尖,就是一副奸诈的样子。”